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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及贫困生资助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3日     作者:  作者:李荣华

5月30日,省教育厅召开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及贫困生资助工作会议,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光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邀请了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省农村信用联社等单位领导出席。全省纳入国家助学贷款范围的70所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院校分管资助工作的领导、贷款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我校党委副书记王昌松、学生工作处处长乔丙武参加了会议。会议提出,要继续推进新机制,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陈光华总结了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前一段工作情况,肯定了各高校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提出了当前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国家助学贷款审批成功率不高,发放进度较慢,各高校间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考入我省高校的外省籍学生贷款问题还没有全部得到解决;三是部分高校的组织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没有按要求落实到位,影响了工作效率;四是老机制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情况不容乐观,已经出现的不良贷款,影响到了贷款机构进一步放贷的信心;五是部分市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资金安排不足,支付不及时,影响了贷款机构的积极性。

针对这些问题,陈光华就下一步如何推动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作出了部署。一是加强协调,完善工作办法,继续推进新机制,增加贷款数额,提高受益学生的覆盖面。二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三是加快解决外省籍贫困学生贷款问题的步伐,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将尽快提出解决方案。四是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对高校工作的督察和督办力度。五是要求各高校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协助经办银行做好贷款毕业生的还贷工作。六是综合运用好各项资助政策,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争取使2006年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和贷款学生数进一步扩大。

据了解,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不久将在各金融机构间运行,届时,包括家助学贷款记录的各种信用信息可在各金融机构间相互查询,贷款学生一旦在一家金融机构出现违约记录,其他金融机构将不予其他贷款授信。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启用,对于降低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促进这项业务的健康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以生源地为主要方式,在2005年的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为4.86万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审批贷款3.56亿元,有4.52万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实际获得贷款2.247亿元,其中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2.1亿元,超过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以来历年的贷款总和。省教育厅对包括聊城大学在内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部分高校进行了表扬,特别对我校建立校内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督办、督察机制,实施国家助学贷款进度月报表制度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到今年4月底,我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取得新的进展,实施新机制以来,全省累计有6.09万名学生实际获得贷款3.11亿元(到帐数),占高校在校生人数的7.15%。其中我校3648名贫困学生成功获得贷款2328.42万元,占全校学生人数的13.1%,发放金额占省控制额度的85.6%(贷款成功率)。在全省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的70所高校中,获得贷款学生人数、贷款金额及成功率均居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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