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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聊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百项工程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1日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4〕25号)等精神,坚持资助育人导向,确保保障性资助,推进发展性资助,创新资助育人形式,实现资助、育人全面提高。今年继续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组织实施“百项工程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爱心传递”“爱心奉献”等社会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素质及科技创新能力培养、资助育人提升项目三个方面。工作中坚持以育人为本,以实践为主要途径,按照项目化运作,通过专题立项、项目资助等,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最终实现学生从受助向自助再到助人的自我跨越与提升。

  二、申报条件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在学校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报。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通知,学生根据申报条件、内容和要求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确定推荐项目和人选,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承办学院报送推荐材料。

  (三)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承办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入选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入选名单,下发获批立项通知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与领导。学校成立以学生工作处处长为组长,主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副处长为副组长,资助中心人员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百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各学院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团委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百项工程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对工程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及时评估和跟踪检查。

  (二)加大资金投入,充实和保障工程建设实施的各项条件。为每个项目提供专项经费,项目结项或活动结束时一次性划拔学生个人银行账户,团队立项的划拨学生负责人帐户。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取消资助。

  (三)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开展卓有成效,表现突出的学生(团队),在推优选优、评奖评助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项目被学校采纳、并在全校推广,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文章或正规出版社出版书籍的学生(团队),学校将给予一定的资助或奖励。

  (四)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动员全院师生关心、支持和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选配好指导教师参与项目及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培训,确保工作效果。在工作中,注意先进典型的培育和选树,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学生权益。加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和谐向上的育人氛围,推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成功。

  五、研究周期

  原则上每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为半年,科技创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但一般不超过一年。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请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进行申报,学生处将各学院的项目申报情况纳入年度资助工作考评体系。各个单项按照以下要求报送。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志愿服务工程”申报材料于6月27日上午11点前西校区送至西校5号楼304,联系人:张曙光,电话8238430,电子版发送至491201968@qq.com。东校区送至东校4号楼化学化工学院团委102室,联系人:段艳林,电话8239436,电子版发送至375751161@qq.com。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及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工程”申报材料于6月27日上午11点前送至东校6号楼政管学院团委303室,联系人:李洪霞,电话8239362,电子版发送至35452847@qq.com。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调研工程”申报材料于6月20日(周三)上午11点前报送至西校11#203室,联系人:谢秀珍。电话8238173.电子版发送至xiexiuzhen@lcu.edu.cn。

  注:所有汇总表上交的电子版请用excel格式。

  (二)结题材料。所有获批立项需在12月末前结题,科技创新项目根据立项申请时间进行结题。结题材料需经指导教师审核并签字,按照要求报送至承办学院,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同申请材料报送地址。

  附件: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志愿服务工程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及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工程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调研工程

  

  

  

                                                                                                                                                    聊城大学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31日

  

  附件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志愿服务工程

  

  一、项目主题及类型

  主题:“爱心传递”“爱心奉献”

  项目类型主要有:学生结合专业,自主设计活动项目, 内容主要包括:社会调查、科技支农、教育帮扶、文明传承等志愿服务活动。以团队、小组或个人形式开展活动。

  二、资助数额及金额

  评选20项,每项资助10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以社会需要和大学生成长需求为出发点,本着就近就便、立足专业、突出特色的基本要求,按需设项、据项组团,项目申请人需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各学院要加强活动指导,做好活动策划,抓好项目落实,凝练活动成果,做好活动宣传和展示。

  (三)认真填写《聊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志愿服务工程立项申报表》。(每学院最多上报2个项目)

  四、项目结项

  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项目申请人需及时将项目活动的成果进行总结。项目研究成果有调研报告、宣传报道情况以及图片等支撑材料,相关研究成果需经指导教师审核并签字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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