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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2日     作者:  作者:商学院

聊城大学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常识,以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要求概括的,是学生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的消防知识。内容包括:

一、自觉维护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能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并拨打消防电话报警。 二、发现学生公寓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8239336(东校)、8238140(西校),向校宿管部门及时举报。 三、不损坏、挪用、遮挡学生公寓楼内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学生公寓内。 五、不在公寓内动用明火,不使用酒精炉、蜡烛、蚊香等。 六、在公寓内杜绝使用劣质电器及违章电器。 七、掌握消防器材正确的使用方法。 八、熟悉学生公寓内逃生疏散路线。 九、定期检查、消除公寓内火灾隐患。 十、在公寓内不乱接、私拉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外出时要关闭公寓内所有电源开关。 十一、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公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十二、不在公寓内吸烟,不乱扔烟头。 十三、在公寓内不拉床帘,不张贴壁纸,妥善放置蚊帐等棉纺易燃物。 十四、积极参加学校及院系组织的逃生疏散演练。 十五、进入其它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十六、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盲目跳楼。 十七、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十八、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十九、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二十、牢记消防报警电话119,以及聊大消防报警电话8239119

联系电话:0635-(8239775,8239403,823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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