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风建设
首页» 学团工作» 学风建设

关于举行聊城大学 第十六届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9日     作者:商学院

各单位:

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已成功举办十五届。作为全国最具代表性、权威性、示范性、导向性的大学生竞赛,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促进青年创新人才成长、深化高校素质教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高校和社会产生了广泛、良好的影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鼓励我校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挑战杯”竞赛,积极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同时也为 2019 年全省、全国第十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做好优秀作品的选拔培育,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现启动我校第十六届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组织好此次比赛,学校成立“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团、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实验与网络信息中心、科学技术处、人文社会科学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团委等单位负责人及各学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学院要成立“挑战杯”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学团、科研的学院领导组成,成员由团委书记、教学秘书、科研秘书、科创指导教师等组成,全面负责学院的“挑战杯”竞赛参赛工作。

 

二、参赛资格

 

2019 年 6 月 1 日以前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本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三、竞赛时间

 

院级选拔赛于 2018 年 11 月底举行,校级选拔赛于 2018 年 12 月初举行,省赛、国赛于 2019 年 4 月-2019 年 11 月举行。

 

四、竞赛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申报分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

  1.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限本、专科生参加):

机械与控制类(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信息技术类

(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数理类(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生命科学类(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能源化工类(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1.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作品所属领域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1. 科技发明制作类:

包括 A、B 两类,A 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 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分类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五、竞赛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 2019 年 6 月 1 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2.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 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 2 人;凡作者超过 3 人的项目或不超过 3 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每个项目限报 1 名指导教师。

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限本、专科生参加),要求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要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在选题上要关注现实、要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创造性。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份社会调查报告应在 15000 字以内,每篇学术论文应在 8000 字以内。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5.鼓励申报已在各类核心期刊发表或已申请科技发明专利的优秀术科研成果。

六、注意事项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单位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七、日程安排

 

1.宣传发动(2018 年 10 月 10 日—2018 年 11 月 4 日)各学院要积极宣传发动师生参与竞赛,积极承办“挑战杯”训练营并引导生参加各项培训活动,认真组织学习解读“挑战杯”相关《竞赛章程》《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竞赛评审规则》等材料,通过训练营、宣讲会、主题班会等形式扩大“挑战杯”竞赛的覆盖面、吸引力、参与度。

2.院级初赛(2018 年 11 月 5 日—2018 年 11 月 30 日)本阶段分为作品申报和院级初赛两个阶段。作品申报阶段,参赛学生须认真完成作品,并填写《竞赛作品报名表》(附件 1)和《竞赛作品申报书》(附件 2),制作竞赛答辩 PPT,各学院团委汇总参赛学生作品。

院级初赛按竞赛类别分组,由学院组织,可采用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等形式遴选出优秀作品,并列好推荐顺序,院级初赛须 11 月 30 日前完成。

院级初赛完成后,各学院团委将学生《竞赛作品报名表》(附件 1)《竞赛作品申报书》(附件 2)、《竞赛作品推荐统计汇总表》(附件 3)

电子版于 11 月 30 日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uanwei@lcu.com),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校团委 209 室。

3.校级决赛(2018 年 12 月 1 日—2018 年 12 月 10 日)

各学院团委将院级初赛选拔优秀作品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将遴选出一批优秀项目进入校级决赛阶段,校级决赛采用综合展示、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等形式进行,校团委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对作品进行现场评审及指导,各参赛学生和团队须提前准备答辩 PPT、作品介绍视频(flv 格式)以及作品介绍海报作为展示素材,决赛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4.立项培育(2018 年 12 月 11 日—2019 年 4 月)

本阶段将依据校级决赛情况确定重点培育项目,根据《聊城大学全国大学生“挑战杯”“数学建模竞赛”“英语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试行)》(聊大校发[2017]24 号文件),对于完成立项培育任务的团队,划拨培育经费,学校将邀请校内外有指导经验的专家对参赛作品及团队进行培训,积极做好省赛国赛的准备。

5.全省、全国竞赛(2019 年 4 月—2019 年 11 月)

学校将按照全国第十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相关要求,做好参赛的组织工作,及时报送优秀作品参加省赛、国赛。

比赛结束后,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获奖团队、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

织单位等进行表彰奖励。

八、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的组织工作,做好宣传发动、项目选拔、指导教师团队配备、开放资料室及实验室、院级初赛评审等有关工作,把组织“挑战杯”竞赛作为贴近学生实际、加强素质教育和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有效途径。

2.加强宣传,认真组织。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动员力度,利用宣传栏、新媒体平台、网站等阵地,加大对往届获奖个人和优秀作品的宣传力度,加大比赛的动员宣传,鼓励学生特别是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积极参与,鼓励有科研课题的专业教师吸纳优秀学生加入科研团队,为学生科创能力培养搭建有效平台。

3.规范竞赛,严格评审。各学院进行院级评审时须本着认真、公正、科学的态度,全面做好优秀作品的选拔、评审及推荐工作。各类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对他人受国家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构成侵害,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联系人:曹娜娜 张行震联系电话:8239805 17863524332

赛事邮箱:tuanwei@lcu.edu.cn

聊大挑战杯项目平台(QQ 群):638516675

 

附件:

 

1.聊城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报名表

2.聊城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3.聊城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推荐统计汇总表

4.作品类别代码表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工作领导小组

2018 年 10 月 15 日

 

联系电话:0635-(8239775,8239403,8239225)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聊城大学东校区1#教学楼
邮政编码:252059
Copyright © 2022 聊城大学商学院(质量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某ICP备000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