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大学学生专业分流与调整办法》,结合商学院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学院专业分流与调整遴选方案。
一、组织形式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管教学院长具体负责,各系主任参与的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审核面试。
二、遴选内容
1、符合聊城大学教务处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调整的有关规定,申请者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原则上为原专业同级学生人数的前50%,且没有不及格课程;确有专业特长者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2、原则上,学院只接收第一志愿的报名者。
3、申请专业分流的学生,需提交由学院开具证明的在校成绩单思想表现鉴定书和由学院开具证明的高考成绩单(含各科成绩)。
三、遴选结果
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集体讨论决定最终录取名单,并将结果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聊城大学商学院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