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2022年应用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2022年应用经济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聊城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商学院成立应用经济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小组和招生复议处理小组。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杨宏力,成员:公维才、李树房、王金河、匡萍、梁树广。

(二)疫情防控小组

组长:公维才,成员:王金河、梁树广、赵耀腾。

(三)复议争议处理小组

组长:杨宏力,成员:公维才、李树房。

(四)复试小组

在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由本学科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根据复试工作办法,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公平性。学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规范复试过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二)科学性。学院针对学科专业特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应用经济学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2022年国家A类地区线。结合生源、招生计划等情况,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以达到好中选优的结果。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另行通知。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考生登录系统后,须签订电子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承诺“不替考”和“不作弊”,不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如发现替考和作弊情况,将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考生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扫描件,提供的材料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学术成果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相关成果材料)等。

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复查、核实考生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后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加分资格。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的相关政策规定,学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

(三)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今年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系统选择研招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主平台,另外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2.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定于3月29日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费用。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考生通过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网上复试程序。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四)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考生抽签方式确定测试题目测试题目结合评委直接提问。分值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综合面试。全面考核考生经济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含政治经济学等);利用所学经济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经济学发展及热点问题的认识以及在经济学深入分析方面的研究潜力,并对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协作精神、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全面考查。采用抽签确定测试题目结合评委直接提问、考生现场口述作答的形式进行。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网络远程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现场给出成绩,面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5.网络笔试。

(1)同等学力加试。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进行网络笔试。笔试的科目为《组织行为学》和《政治经济学》。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完成笔试作答后,在规定时间内拍照按统一格式在线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

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双机位等技术手段,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加大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杜绝复试“替考”或“作弊”等现象的发生。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组织实施,采用审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或面试的方式。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体检

考生的体检工作由聊城大学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组织落实。体检时间为学生入学后一个月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过程中只能出现考生本人,不允许携带任何相关资料(开卷笔试除外)。在复试过程中,接受所有考生对于考试作弊的相互监督举报,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调剂

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我校2022年应用经济学硕士需要进行调剂复试。基本要求:

1.2022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报考经济学专业或与经济学专业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必须相同且达到教育部A区分数线(双上线),并通过系统向我校申请调剂的本科(含应届)考生。

2.符合条件考生发放调剂复试通知的原则为:优先考虑本科专业为经济学及密切关联的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及专业、初试成绩分数与考生同时申请参加其他学校复试情况综合确定复试名单。

(二)调剂程序

1.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计划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公布调剂余缺信息。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必须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学院安排专人审核考生材料,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中,并将审查合格、同意复试的考生名单反馈至研招办。

3.研招办根据学院反馈情况,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4.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复试”进行确认。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5.复试结束后,将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反馈至研招办。

6.研招办根据拟录取名单,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下达拟录取通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

7.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的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8)*0.3。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名。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

3.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成绩等信息)、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接受考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复议制度。考生如有异议,可在公布复试成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投诉电话为0635-8239812。复试复议处理小组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向考生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复试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635-8239813(王老师);0635-8239657(赵老师)。

2、联系手机:赵老师,17588261199(微信同号)。

3、面试事宜将统一通过微信或QQ群(进入面试的同学加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