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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2013年“国庆节”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安排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2日     作者:  作者:商学院

各单位:

根据我校实际,现将“国庆节”期间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数量:

各勤工助学设岗单位(各处室、各学院),设岗数量参考假期安排的勤工助学岗位数量,尽量缩减勤工助学设岗数量。各行政处室原则上不设岗位,如有特殊需要需提前申请,待批准后方可设岗。

二、岗位工资报酬:

10月1日(周二)-10月7日(周一):每工作日8元外,每日另发放伙食补贴7元,即每生每工作日共计15元。

三、要求:

(一)按照学校有关学生资助工作要求,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须聘用已被学校认定注册、持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证书的在校学生上岗。

(二)各设岗单位须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确保上岗学生安全,调动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积极性,充分发挥勤工助学作用。

(三)各设岗单位须严格进行考核,尽量缩减设岗数量,于9月27日(周五)前报送岗位数量和人员名单。

(四)未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同意,聘任学生人数超过平时设岗数量的,超出部分由单位自行承担。

(五)各带岗教师须认真负责,一旦发现一生两岗或冒名顶替的,将扣除应发报酬,并取消其参加勤工助学岗资格。

(六)各位单位带岗教师一定做好学生管理和教育工作,在工作中做好全面育人工作,切实让勤工助学成为解决学生生活困难和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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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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