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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假期间勤工助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2日     作者:  作者:商学院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务处安排,劳动实践课于本周结束(本学期第16周,截止6月24号周日)。现将本学期最后两周及暑假期间(6月25日周一至9月2日周日)有关勤工助学工作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1、平时聘用的助学岗位一律上岗至6月24日结束,并于7月5日前上报考核表。

2、假期勤工助学上岗学生人数以学生处核准的人数聘用上岗。东校区:宿管中心150人、环境管理中心120人、保卫处30人、保洁公司30人;西校区:紫藤公寓80人、学苑公寓80人、校园管理中心60人、教学楼管科55人、保卫处30人。以上没涉及到的其他设岗单位,请于6月24日前将本学期最后两周及暑假期间申请聘用助学岗学生人数(性别要求等)上报学生处。各用岗单位公开招聘后,将上岗学生名单于6月25日(周一)上报学生处(原则在2005级、2006级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在校非学生主要干部中选聘)。假期勤工助学的学生于6月25日(周一)统一上岗。

3、各设岗单位请于9月上旬上报暑假助学学生上岗考核表(须按照非假期2007年6月25日至7月10日、假期7月11日至9月2日分别填写)。非假期期间报酬发放标准以平时核定的等级发放,假期期间一律按日报酬8元/生发放。

4、各带岗教师须认真负责,一旦发现一生两岗或冒名顶替的,将扣除应发报酬,并取消其参加勤工助学岗资格。

5、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多媒体实验室的管理,确保值班学生按时到位,并做好值班记录。

6、各学院要加强岗前聘用学生教育。对私自离岗、退岗不负责的学生,将扣除其20天工资报酬(不足20天的,将全部扣除),并取消其参加勤工助学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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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二00七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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