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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商学院学风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2日     作者:  作者:商学院

当代大学生要求具备较高素质的前提是具备教强的专业素质技能。商学院始终把搞好学风建设放在学生工作地首位,以培养具备优秀专业知识地高素质新型人才。

为了切实端正商学院学风,形成积极的学习风气,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制度,采取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院领导进行随机的课堂检查

我院领导亲自深入各个教室,进行不定期的查课堂活动。学生会纪检部组织进行检查课堂到课率。通过这一措施大大提高了课堂到课率,同时也促进了教风的建设。

二、学院领导随机抽查听课

学院领导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听课,检查学生的课堂纪律及听课效率。这一措施使课堂纪律明显好于以往,也使同学们的听课效率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晚自习进行检查

晚自习期间,学生统一到各自固定的教室学习,学院领导不定期巡视晚自习学习情况。学院还安排纪检部负责晚自习检查。这使得同学们形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保证了充足的学习时间,形成了浓郁的学习氛围。

四、采取措施加强宿舍的学术氛围

通过评比、竞争等形式检验宿舍学习成绩,各班委具体负责学习气氛得营造。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在宿舍中营造一个浓厚的学习氛围。这使得宿舍各成员、各宿舍之间、各个班级之间形成了“比、学、赶、帮、超”得良好气氛,同时也增进了同学们之间得感情,加强了团体合作。

在取得成绩得同时,我们也认识到了工作种存在的不足之处。例如相应的奖罚制度尚未建全。这就使得少数同学存在侥幸心理,依然我行我素迟到早退甚至旷课。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完善的惩罚制度(见附一),在教育的基础上,给以严厉的惩罚,挽救这一部分同学。

认识到了工作中的缺点,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营造勤奋好学、求实创新的学习风气,创造秩序井然、积极上进的育人环境,指导学生的日常生活,鞭策学生努力学习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我们将继续本着“严谨、务实”的原则,开拓新思路,研究解决各种问题,寻找新途径。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提高已取得的成绩,对不足之处对症下药,继续搞好学风建设工作,培养更多有专业特长的高素质人才,特又制定如下措施。

1、各年级成立学风督查小组。辅导员和班主任为组长,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纪检委员为成员,负责检查各个年级、各班的学风建设工作。

2、加强思想教育。每学期不定期召开班会,举办相关的讲座,激励学生的意志,正确引导学生的思想,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

3、完善早操制度。制订具体的早操条例,加强出操的管理,使学生早上按时起床,按时出操,锻炼身体,做到从一天的开始就紧张起来,以饱满的精神和旺盛的精力投入到全天的学习中。

4、强化宿舍管理。制订具体的宿舍管理条例,规定卫生标准,定期检查,最后表彰文明宿舍,处罚不合格宿舍来强化宿舍的管理,带动良好学风的建设。

5、实行优秀学生党员担任班主任助理办法。让那些成绩优秀,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学生党员担任低年级的班主任助理,发挥他们模范带头的作用,配合班主任、辅导员做好学院的学生工作,提高学生生活、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6.学生会学习部在全院开展一系列活动。在学期的各个时间,穿插组织有关交流会:邀请高年级考研成绩优秀的同学向大家传授考研经验,及时解答同学们在考研准备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每逢六月初和十二月初,举行有关英语四六级考试的经验交流会,针对同学们的不同情况,邀请在听力、阅读、写作等方面较有心得的同学向大家答疑解惑,有针对性的解决同学们在四六级考试备考中遇到的困难;经常举办专升本经验交流会,及时发布各种考试资讯,定期在学院宣传栏张贴各种学习经验和成绩优秀同学的学习心得,以供大家参考。

7. 各班级内部学风建设。各个班级定期召开主题班会,并邀请班主任和辅导员参加。老师利用班会的契机向同学们讲述学习的重要性,并鼓励大家将主要的精力放在学习上。同时,班委会结合学院有关加强学风建设的规定,加强对班级课堂纪律的检查,每周课堂考勤不少于6次,对于一些达到学院和学校规定旷课次数的同学,全院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处分。辅导员老师经常与屡次旷课的同学谈心,发现问题的,及时帮助解决,帮助他们确定正确的大学生活方向。目前,许多班级内部已经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学习气氛,学院每年的四六级考试和考研通过率逐年升高。(见附二)

6、定期进行学习情况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和自习出勤调查统计等形式,深入了解学生在学习上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时解决。

7、加大宣传力度,把学生的精力和注意力引导到学习上来。充分利用各种班会、简报等形式,讨论学风建设问题,宣传学风建设中的好人好事,在学生中开展以“创建优良学风班集体”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学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8、各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转变学习观念,使学生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打好扎实的专业基础和掌握过硬专业技术技能的重要意义,从而以实际行动积极投入到学风建设活动中去。

9、教师要严格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谨治学,从严治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主动关心学生成才。要结合教学内容和特点,向学生介绍该课程研究的最新动态、成果,介绍该课程知识对完善学生个人知识结构和素质发展的意义以及在今后个人职业生涯中的作用。

10、严肃上课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保证出勤。要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坐好,进入教室前关闭所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

②学生会纪检部对全院学生的上课情况进行抽查考勤,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每周定期)通报。

③学生请假必须亲自向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书面请假,不得由他人代假,假满后应及时销假。凡在元旦、劳动节和国庆节前后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假;凡请病假者必须附上医生证明或病历。

④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作好笔记,保持课堂安静,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

⑤教师要在课堂上随即点名、检查迟到、吃早餐、旷课等违纪情况,并把结果与学生成绩和参加考试资格挂钩。

11、辅导员和班主任要不定时地检查学生课堂出勤情况,每学期对所在年级的每门课程至少要听课1-3次,了解学生上课情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进行教育处理。

12、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加强日常管理。辅导员和班主任每学期要主动与任课教师联系2-3次,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每周要深入学生宿舍1-2次,加强学生文明、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证科学合理作息制度;要有针对性的与学生进行谈话,对学生要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加强与家长的联系,耐心细致的做好教育引导和跟踪管理工作。

13、严肃考试纪律,以考风促学风。学生要树立守纪光荣、作弊可耻的观念,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要杜绝教师打人情分现象,并改进学生学习成绩评价方式和方法。

14、采取积极措施,努力提高学生的英语四六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鼓励应届毕业生参加研究生考试,参加“三字一话”水平测试和导游资格证考试等相关职业资格证考试。

15、积极开展学生课外文化活动,以活动带动学风。所有的学生课外文化活动的开展要坚持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身心健康发展、促进学生专业技能的原则,凡影响学生学习的活动原则上不予开展,且课外活动不能影响和占用第一课堂时间。

16、对在学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学院将予以奖励,并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和各项评优之中。

17、对违纪学生除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学院另作以下补充规定:

①凡课堂上接打手机、吃零食、讲话,影响课堂教学者,在全年级进行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取消该生该课程听课和参加考试的资格。

②对迟到、早退三次者记旷课一节。

③对假满未按时销假者,按旷课处理。

④对每门课旷课超过该课程10%者,取消该生该课程考试资格。

⑤对在上课和晚自习时间在寝室睡懒觉、打牌、放音乐影响他人者,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

⑥对于违纪学生,取消该生及所在班级该年度评优资格;凡是学生干部违纪者,再取消其学生干部资格。

商学院分团委

2006年1月

附(一):

聊城大学商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院风建设,造就良好学风,维护好商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证学生圆满完成学习任务,根据《聊城大学学生必读》,结合本系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早操:

1、体育委员必须在队前领操,体育委员不在由纪检委员代替、无故不领操者,除通报批评外扣平时表现分1分。

2、体育委员负责整好队形,队形要求前后对正,左右看齐、距离适当,队形两次(包括两次)不齐的班级,给予通报批评,纪检委员减2分,班内同学减1分。

3、各班班长、体育委员和纪检委员必须切实负责本班做操质量。若质量特别差的或有打闹嬉笑等现象的,扣班长、体育委员、纪检委员及当事人平时表现分2分;质量特别好的,将给本班班长、体育委员和纪检委员加2分,每位同学加1分。

4、各班纪检委员负责本班出勤和队列纪律,纪检委员在纪检部检查时,将本班出勤人数,请假人数报予纪检部、并出示请假条。凡有徇私舞弊或不配合工作者,扣纪检委员及当事人各2分。

5、凡无故旷操者,按每次旷课一节计,除通报批评外,扣平时表现分1分。迟到累计达到3次者,通报批评1次,加扣平时表现分2分。

6、早操结束后,体育委员要集合队伍并整好队后再解散,凡不服从指挥、煽风点火、擅自早退者,除给予通报批评外,将视情节轻重扣其综合测评分1—5分。

 

二、课堂及晚自习

1、纪检部每周将对课堂和晚自习进行不定时检查。课堂检查在上课前5分钟进行,以结束检查时的人数为准,无故不在者,按旷课处理。大一新生必须在指定教室上晚自习,纪检部将着重进行检查。

2、对课堂及晚自习纪律要长抓不懈,对于课堂自习纪律混乱、打闹嬉笑者,一经查处,将扣当事人综合测评分1—5分,扣班长和纪检委员1分,并通报批评。

3、各班纪检委员必须积极配合纪检部工作、将出勤情况,请假人数报纪检部登记。不在者必须出示请假条,请假条有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扣当事人平时表现分5分。

4、凡无故旷课者,给予通报批评,并按每旷一节课扣平时表现分1分。

5、旷课达5节(含5节)以上,将上报团总支,按我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旷课达10节(含10节)以上者,将按我校的有关条例,分别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6、凡旷课达5节(含5节)以上者,被院系严肃处理的,如再发现有旷课现象的加倍扣分。

 

三、院系活动

1、学生应积极参加院系的各项活动,若有特殊原因,学生应向学院分团委请假。纪检部将对各班进行检查,对无故不参加者、扣平时表现分二分,若班干部无故不参加,加倍扣分。

2、学生应自觉维护活动的秩序,对于在活动中无理取闹、扰乱活动正常进行者,将视其情节轻重,扣综合测评分5—10分,并给予相应处分。

 

四、请假制度

严格遵循《聊城大学学生必读》的制度规定。

1、为保证学生学习及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无特殊情况不许请假,请假以分团委开据的标准请假条为准,其它方式皆视为无效并按旷课计。

2、学生请假应根据准假权限找相关人员办理,凡超越准假权限形成的请假均视为无效并按旷课处理。

请假两天(含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十天(含十天)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批准;十天以上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下由学院初审,报学生工作处批准;考试期间请假,由学院初审,报教务处、学生处共同批准。

3、请假学生要将准假单交给班长,由班长登记统计。请假期满,请假学生要到班长处取回准假单并到准假人处办理销假手续。学生超假按旷课计(实际授课节数)。

4、学生非因极特殊原因,不得请人代办请假、续假和补假。请假人代办请假必须由代办人按正常请假手续办理,续假必须在请假期满前办理。只有在不具备请假和请人代办请假的情况下,才允许补假。

5、班长和纪检委员一律无准予请假权。认真填写存根,存根交给各班纪检委员作记录,以便检查。

五、奖罚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院内早操综合评比,评出最佳班级两个,班长、纪检委员、体育委员各加2分,班内学生各加1分。对连续多次出勤缓慢的班级给予通报批评,并相应减分。

2、每月每班评定2名“最佳表现者”,以奖励在班内出勤,做操质量等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对其通报表扬并加平时表现分2分。可以重复加分,凡因旷操、旷课被纪检部查处者,取消本月评优资格。

3、纪检委员或体育委员在纪检工作中,每月进行评比,对表现突出者,给予通报表扬,每次加平时表现分2分。同时加强对纪检委员和体育委员监管力度对工作质量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平时表现分1分。

4、纪检部将学期末进行总结、依据各班工作情况和成绩,评选纪检先进班级和纪检先进个人,酌情加分。

5、凡全月无缺勤、迟到者通报表扬全班,并给全班同学加综合测评分0.5分。

6、凡纪检委员有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从重处理,扣平时表现分5—10分。

7、凡对纪检人员正常工作进行阻挠,顶撞不服从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平时表现分5-10分,并给予相应处分。

 

六、实施办法

1、纪检部将监督本条例的实施和贯彻情况,并负责早操、课堂、晚自习及院系的各项活动进行检查。

2、纪检部将每天检查结果于当日通报全院,每周每月进行总结通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团总支。

3、纪检部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全心全意为全体同学服务的态度做好每项工作,望广大同学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七、纪检部内部运行条例

1、本部例会,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无故不到者,一次给予部内通报批评,两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三次以上(含三次),视为自动辞职,予以辞退。

2、本部组织或参加的各项活动,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无故不到者给予通报批评。

3、例会或参加活动中,有请假者必须本人亲自向部长请假,不得捎假。

4、例会或有活动时,迟到两次(含2次)以上者,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

5、本部实行聘任制,在职期间如有严重违反纪律者,立即解除其在部内职务。

 

八、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九、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分团委和学生会纪检部。

 

商学院分团委

二00四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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