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我校教学、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以及学生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学位委员会批准,自2011 届毕业生开始,不再安排毕业前和暑假中课程的补考。学生学业到期不能符合毕业要求者,学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肄业、结业或者延长修读。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