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各单位:
根据我校实际,现将“国庆节”期间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数量:
各勤工助学设岗单位(各处室、各学院),设岗数量参考假期安排的勤工助学岗位数量,尽量缩减勤工助学设岗数量。各行政处室原则上不设岗位,如有特殊需要需提前申请,待批准后方可设岗。
二、岗位工资报酬:
10月1日(周三)-10月7日(周二):每工作日8元外,每日另发放伙食补贴7元,即每生每工作日共计15元。
三、要求:
(一)按照学校有关学生资助工作要求,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须聘用已被学校认定注册、持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证书的在校学生上岗。
(二)各设岗单位须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确保上岗学生安全,调动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积极性,充分发挥勤工助学作用。
(三)各设岗单位须严格进行考核,尽量缩减设岗数量,于9月29日(周一)前报送岗位数量和人员名单。
(四)未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同意,聘任学生人数超过平时设岗数量的,超出部分由单位自行承担。
(五)各带岗教师须认真负责,一旦发现一生两岗或冒名顶替的,将扣除应发报酬,并取消其参加勤工助学岗资格。
(六)各位单位带岗教师一定做好学生管理和教育工作,在工作中做好全面育人工作,切实让勤工助学成为解决学生生活困难和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的平台。
???????????????????????????????????????????????????学生工作处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