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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助学贷款回执收交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6日     作者:

  为做好我校2018至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后续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贷款学生报到注册

  2018年9月12日前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贷款在校生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各学院进行注册,并办理相关手续。2018级新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到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各学院负责统一收集《贷款受理证明》(在校生及2018级新生、外省籍学生,在右上角注明学号),并整理后于2018年9月13日(周四)上午11点前,将《贷款受理证明》及《聊城大学2018至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学生名单》(电子版,书面稿各一份,格式见附件1)统一送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107房间,联系人及电话:郝凤,8239608)。电子版发送至xszz@lcu.edu.cn。

  2. 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2018年9月13日至10月5日

  具体流程为:借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并加盖公章,交由借款学生携带至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贷款受理证明》,在系统中,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

  我校资助中心根据各学院上报的《贷款受理证明》及学生名单,登陆系统为贷款学生录入电子回执单确认信息,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未按时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由县资助中心谢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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