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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9日     作者: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聊大校发〔2004〕126号)文件精神,决定进行2019-2020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评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已取得正式学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专科在校优秀学生(不含2020级新生)。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艰苦朴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高尚。

  3. 学习刻苦,成绩优异,2019-2020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居班级中等以上。

  4. 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工作积极主动,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5.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艰苦奋斗,积极交纳学费。

  (三)申请说明

  获得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学校“2019-2020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评选活动,但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学校“2019-2020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

  

  报名同学请填写该表1

  A

  B

  C

  D

  E

  F

  G

  证书编号

  学院代码

  姓名

  性别

  学  号

  年级及班级

  学习名次/班级人数

  

  1

  张三

  男

  2016200301

  201607

  4/42

  表1  聊城大学2019-2020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学生信息统计表

  备注:表中“A”由学校统一编写

联系电话:0635-(8239775,8239403,8239225)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聊城大学东校区1#教学楼
邮政编码:25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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