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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学生公寓计算机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2日     作者:  作者:商学院
随着现代网络技术和计算机的日益普及,越来越多的计算机进入高校学生公寓,为了规范管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风。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聊城大学所有本、专科,以及研究生学生公寓。 第二条?学生公寓安装、使用计算机实行登记制度。原则上大一新生不允许安装使用计算机,高年级需要在公寓安装计算机的学生,需本人申请,由所在学院团总支审核批准,并在学校宿管中心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计算机一律不得安装在学生公寓内。 第三条?使用计算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令、法规,严禁制作、拷贝、使用、传播、观看含有黄色、淫秽内容的程序、光盘、磁盘、网站。一经发现上述内容,除没收计算机设备和相关物品外,按治安管理条例及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 第四条?学生在公寓内使用计算机只能用于与学习有关的相关操作,严禁用于迷信、赌博、游戏等。如有发现,除立即没收有关物品(光盘、VCD碟片等)外,不听劝阻或屡犯者,取消使用资格。 ?? 第五条?学生严禁在互联网上散发、传播无根据或未经证实的消息;学生未经集体组织授权和学院批准,严禁擅自以班级、年级、院系等集体名义制作网页或传播信息。违者必将严肃处理;凡损害集体、个人名誉、声誉或造成他人感情受伤害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 第六条?计算机的使用不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不能造成学习成绩下降,如出现学习成绩明显下降或旷课、迟到等现象,由各学院取消其使用资格,并做相应处理。 ???第七条?使用计算机时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否则将由学院取消其使用和保管计算机的资格。 第八条?学生计算机及相关配件要妥善保管,网线、插座等相关配件要安全合理摆放,不能影响舍容,计算机要随走随关,严禁计算机在无人使用的情况下运行。 第九条?配备计算机的学生,严禁在公寓内利用计算机设备进行任何个人营利性活动(如收费打印等),违者按照相关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第十条?获准在学生公寓安装、使用计算机的学生,有义务防止其他同学违规使用其计算机,如其他同学不听劝阻,应及时向辅导员报告。 第十一条?作为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好计算机,如发现失窃、人为破坏等情况,请及时报告校保卫处,学校有责任进行查找处理,但无义务对丢失、损坏设备赔偿。计算机及相关配件在进出公寓楼时必须在公寓管理员处登记。 第十二条?本管理办法未列举的其它违纪行为,可参照《聊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相近的条款给予处理。

????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校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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