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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2025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08日     作者:

  聊城大学会计硕士(以下简称MPAcc)是202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专业学位授权点,是鲁西地区唯一的MPAcc学位点。聊城大学MPAcc教育以应用经济学一级学位点、MBA学位点和工商管理、会计学等专业为支撑,本学位点教学科研设施完善,师资力量雄厚。其中教授、副教授2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5人,5人入选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多位教师有海外学习或企业工作经历,同时聘请名校教授、知名学者和行业专家担任任课教师和校外导师。本学位点在企业会计与税务筹划、财务管理与资本运营、数字化技术与管理会计等领域形成研究特色,其中纳税理论与实务研究处于区域领先水平。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拥有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指导教师,为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会计人才提供了优质的校企合作平台。

  聊城大学MPAcc有以下培养特色。一是依托商学院(质量学院),培养具有推动国家高质量发展能力的应用型高端会计人才。聊城大学与国家级、省级单位和市政府共建聊城大学质量学院,与商学院形成“六位一体”办学模式。我国经济增长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会计硕士将培养具有推动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的应用型会计人才作为培养目标。二是培养学生深度掌握数字化和智能化的会计应用知识。智能时代“大智移云物区”等数字技术的创新发展带动着商业活动和企业管理的深度变革,本学位点通过优化课程体系、升级教学资源配置、建设复合型师资队伍和创新应用型培养模式等途径,为社会培养数字型、智能型和管理型的高端会计人才。三是创新“产学研用”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创新应用水平。本学位点以市场为导向,顺应国家和行业发展需求,实现“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在与科研机构和优秀企业紧密合作的基础上推动会计知识应用的领先创新。

  一、培养方式与招生规模

  聊城大学会计专业硕士(MPAcc)的培养方式为全日制非定向。

  2025年聊城大学MPAcc拟招生30人,最终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数进行调整。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照片,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以教育部公布的正式公告为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考生须根据所选报考点确定和公布的时间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我校考试公告。学院初试自命题科目均不使用计算器。

  五、复试和录取

  (一) 复试及调剂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专业内容复试参考书目:《财务会计学》(第13版),戴德明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财务管理》(第9版),王化成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填报信息为准)进行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微观经济学②管理学基础。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要求、程序和方式等内容,学院将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确定并公布。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学院对复试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前向学院提交有关学历(学籍)核验材料,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3.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内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加分政策,具体加分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5.调剂。学院根据第一志愿拟录取情况确定调剂工作安排,具体专业调剂需求信息、调剂要求、调剂时间、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等内容,学院将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确定并公布。

  (二)体检

  学院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由学校校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其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1.学院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学院全日制研究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在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学院,未按规定时间转入,取消录取资格。

  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详情访问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lcu.edu.cn/)。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学院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会计专业硕士:10000元/年。学费标准如有调整,将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最新文件执行。

  (二)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执行)。

  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定向研究生除外)。

  学业奖学金:按山东省和学校最新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比例执行。

  七、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一)培养地点

  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地点均在聊城大学,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二)住宿情况

  学院为基本学制内的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

  毕业

  被学院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学分,并满足学院设定的研究生科研成果的最低要求(具体要求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为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联系方式

  聊城大学商学院招生咨询:赵老师0635-8239657,电子邮箱zytcpa@163.com;王老师0635-8239813。

  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lcu.edu.cn/

  聊城大学商学院网址:https://sxy.lcu.edu.cn/zsjy/yjszs/index.htm。

  通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聊城大学东校区1号教学楼702室。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

联系电话:0635-(8239775,8239403,823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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