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为维护公共财产,提高市民主人翁精神意识,近日,聊城大学商学院(质量学院)社会实践队于济南市历城区绿地城新希望花园举办“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社会实践活动。
活动伊始,队员们查看小区内公共设施是否有损毁现象,并在公共设施附近张贴呼吁大家爱护公共设施的标语,让大家意识到爱护公物的重要性;随后对看到正在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加以制止并指出此行为的错误之处,进行教导,让他们了解到爱护公物的重要性。被教导者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妥之处,进行了反思,并表示会与大家一起爱护公共设施。最后,队员们在社区中开展公共设施维护宣传活动,让每位社区居民都了解到了:作为一个公民,每一个人都有责任也有义务爱护公共设施。爱护公共设施人人有责,城市公共设施与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此次活动顺利开展,提高了公民对社会共同劳动成果的珍惜和爱护的意识,增强了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义务感,体现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既显示出个人的道德修养水平,也是整个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志。有利于增加了市民对爱护公共设施的了解和践行程度,携手为维护公共设施贡献自身力量。